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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积金最高贷款额拟提至100万元

发布时间: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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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 28 日,四川省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政策征求意见建议的通知》,拟对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进行优化调整,并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0 月 8 日。


征求意见稿表明,成都拟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单缴存人的最高贷款额度将从 40 万元提升至 60 万元,双缴存人的最高贷款额度则由 80 万元提高到 100 万元,同时取消首套住房与二套住房在最高贷款额度上的差异。多子女家庭以及 “以旧换新” 购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相应地上浮 20%。


拟支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缴存人可将符合条件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换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目前,成都正在执行 8 月 15 日出台的政策。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对于出售自有住房并在 6 个月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双缴存人家庭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 90 万元,单缴存人家庭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 50 万元。


此外,征求意见稿提出阶段性支持购房提取代际互助,缴存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新购住房的,在规定时间内可提取本人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支持使用住房公积金先租后购,同一个自然年度内,办理过租房提取的缴存人,还可以办理购房提取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近一年内的租房提取金额可纳入贷款额度计算。


支持省内异地购房提取,缴存人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新购住房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将不受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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