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望城发布在 10 月 2 日的消息,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公布了《望城区持续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制定了继续实行购房契税补贴、推行 “既征即奖” 优惠活动、鼓励支持住房 “以旧换新”“带押过户”、持续发放人才购房补贴、优化购房入学模式、全力支持房企融资需求、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等 12 条措施。《措施》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为 1 年(其中有关契税补贴政策,有效期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既征即奖” 优惠活动,有效期为 2024 年 7 月 3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其中,《措施》提及,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在望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不包括工业地产、区内限价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定向开发房等),且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以及契税、维修资金缴交时间均在此时间段的购房者,将按照所交契税的 50% 发放补贴。倘若享受该补贴后退房,必须退还补贴方可办理相关退房手续。
自 2024 年 7 月 3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望城拆迁群众在望城区活动楼盘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网签合同面积为 90 平米以下(含 90 平米)、90 平米至 144 平米(含 144 平米)、144 平米以上的,由区人民政府分别每套奖励 1 万元、1.5 万元、2 万元。对于购买望城区河东片区新建商品房的拆迁群众,在以上奖励标准的基础上每套再增加 1 万元奖励。参与此活动的楼盘需配套实施不低于区人民政府奖励标准的奖励措施。
对望城区高层次人才、E 类骨干人才、双团博士人才,在区域范围内首次购房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一次性给予 10 万元补贴;对望城区海归小镇(核心起步区)新引进的海外人才,在区域范围内首次购房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一次性给予博士 10 万元、硕士 3 万元补贴。若先租后买并享受了租房补贴的,须扣除已获得的租房补贴。
优化全区富余学位使用模式,防止优质教育资源闲置,推动全区房地产健康发展。凡是在望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及契税缴纳的购房者,在有学位富余的前提下,支持购房者子女排队入学。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期间在海归小镇核心区(即潇湘北路、环湖路、喻家湾路、新巷北路、金星北路、知贤路合围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支持其子女 6 年内在湖南师大附中新校区初中部(新建)或长沙市一中大泽湖学校(新建)灵活选择学位富余学校入学;在丁字湾片区内(即芙蓉北路、岳寺路、丁字湾路、腾飞路、金云路、石乡路、湘江大道景观道合围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6 年内支持其子女在雅礼丁江或长沙市一中大泽湖(新建)学校灵活选择学位富余学校入学。
此外,《措施》提出强化容缺审批、并联审查、分阶段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全程帮代办等审批服务举措,推动工程项目提前落地开工。提升审批时效,全面实施 “交房即交证”。强化土地出让前招商服务,推动 “拿地即开工”。强化出让土地周边教育、道路、公园等设施配套,优先纳入年度政府投资计划。明晰土地挂牌配套义务,落实 “用地清单制”,让企业拿地后项目配套 “可预期”,助力实现 “项目从拿地到预售不超过 120 天” 的目标。